体外诊断条例》(IVDR)从根本上改变了欧盟对体外诊断(IVD)的监管方式。因此,对审查和文件的审查大幅增加,包括要求指定机构(NB)进行的审查急剧增加。
对于 IVD 公司来说,适应一系列重要的监管更新所带来的挑战因 NB 瓶颈而变得更加复杂。在本博客中,我们将讨论这些额外的挑战以及如何制定应对计划。
对通知机构 (NB) 的需求急剧增加
过去,根据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指令(IVDD),绝大多数 IVD 产品都可以由生产商自行认证,无需通报机构审查即可获得 CE 标志。现在,根据 IVDR,合格评定程序更加严格。
除 A 类非无菌产品外,大多数 IVD 都需要由指定机构对其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文件或设计档案进行审核,以确保符合 IVDR 分类和其他要求。
新法规根据主要特征和预期用途对 IVD 进行分类。据估计,在新制度下,需要 NB 监督的产品比例将从 7% 增加到 84%。
监督总体上有所增加,但这在实践中意味着什么?
提高患者安全性的代价是来自各方面的更多监督以及获得 CE 标志所需的更多时间。IVDR 要求更复杂、更详细、更耗时的数据收集和文件准备工作。
如果一种器械有多种预期用途,而这些用途又属于不同的类别,那么该器械就属于最高风险类别。目前的数据可以重新利用,但往往不够充分,需要更多的临床证据。
如前所述,IVDR 带来的最重大变化之一是第三方监督的水平。这将增加 IVD 制造商及其通告机构的监管负担,因为大多数产品现在都需要 NB 审查。
额外的报告责任将改变申办者与供应链中利益相关者(包括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和分销商)的关系。上市后的活动也必须增加。
从 IVDD 过渡到 IVDR 需要大量的工作。这意味着制造商需要更多的时间做准备,并可能需要更长的审查和批准过程,同时他们与申办者和经济运营商的关系也会发生变化。
综合压力造成了 NB 瓶颈
随着 IVDR 监管力度的加大,对 NB 的需求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与此同时,NB 的数量却在减少,以至于业内许多人都在想,如何才能完成所有必要的评估。到底发生了什么?
国家机构数量减少有几个原因。由于 "国家机构综合倡议 "的培训要求提高、期望值增加以及不愿在大流行病期间开展业务,一些国家机构退出了。现在,对 NB 专家进行全面培训需要两年时间,在此期间,他们的利用率有限。此外,获得指定国家机构所需的内部专家人数也有所增加。整个欧盟的结果是:22 个 IVD NB -> 7 个 IVDR NB。1
预计这不仅会对 NB,也会对欧洲参考实验室(尤其是 D 级设备)造成重大瓶颈。
欧盟委员会修订第 110 条以解决通知机构能力不足的问题
2021 年 10 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 COM(2021) 627 号文件、2修订了条例 (EU) 2017/746 中关于某些 IVD 的过渡性规定。此次更新延长了需要由公告机构进行合格评估的器械的过渡期。
高风险(D 级)器械必须在修正案逐步推进的过渡时间内尽早通过 IVDR 认证。根据 IVDD 已存在的 D 级和 C 级器械可分别在 2025 年 5 月和 2026 年 5 月之前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对于现有的 B 级和 A 级无菌器械,现在的过渡时间是 2027 年 5 月。
大多数根据 IVDD 颁发证书的器械可在过渡日期后继续销售一年。但 A 类非无菌器械除外,预计将于今年 5 月 26 日完全达标。这一合理的延期旨在在监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平衡 NB 能力,同时继续关注患者安全。
通过计划延长认证时限来进行调整
了解一下 IVDD 认证的步骤及其预期时间,就会发现即使进行了推广修订,也没有时间可以浪费。
考虑到 D 类设备的旅程,其审查级别是最高的。
通常情况下,制造商会先进行差距评估。这将导致 IVDR 技术文件的准备。如果缺少新的临床证据,可能需要进一步分析。然后,制造商必须获得 NB 合同,但必须首先做好 IVDR 准备。
下一步是申请审查,这涉及制造商和国家机构之间的大量信息共享。在这一步骤中,文件质量是关键,并将影响合格评定的开始。此外,可能还需要咨询欧洲参考实验室的专家,以检查通用规格--这也是另一个可能的延误。
总之,单个 D 级器械的申请过程可能需要 30 个月,C 级器械可能需要 26 个月,B 级或 A 级无菌器械可能需要 23 个月。假设每个步骤都按计划进行,2022 年 5 月开始的 D 类 IVDR 申请过程将于 2025 年 5 月左右结束。任何最后一刻的意外都可能导致产品无法按时上市。
主动满足 IVDR 要求
从 IVDD 过渡到 IVDR 是一项重要的工作。IVDR 比 IVDD 更详细、更复杂,监督力度更大,需要更多资源来实施和维护。这包括在国家机构数量处于低点时,大量增加国家机构的参与。关键是要预测变化,积极主动地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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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欧盟委员会。Internal Market, Industry, Entrepreneurship and SMEs.见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index.cfm?fuseaction=directive.notifiedbody&dir_id=35。
2欧盟委员会。COM(2021)627 -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修订条例(欧盟)2017/746,关于某些体外诊断的过渡性规定。见:https://ec.europa.eu/health/latest-updates/com2021627-regulation-european-parliament-and-council-amending-regulation-eu-2017746-regards-2021-10-14_en